编者按:2022年11月20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国外文局翻译院和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协办,第三届“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本届研讨会的主题是“涉外法治与国际传播”。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副院长刘力教授是《中国涉外法治蓝皮书》第五章第一节“加快涉外法治多元化培养”的作者。刘力教授在本届研讨会上作了发言,以下转发该发言摘要,供分享与交流。
在第三届“中国法治的国际传播”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
刘力
黄进会长、主持人、各位与会代表,大家下午好!
我在《中国涉外法治蓝皮书》中撰写了第五章第一节,针对涉外法治人才多元化培养,进行了一个发展历程的总结,同时汇报了国际法学院目前正在进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因为蓝皮书会持续发布,对于书中不足的数据统计和人才培养经验就有机会更新和补充,因此诚挚希望各界人士予以批评、斧正。
下面,我再以1977年那个冬季为起点,大概梳理一下人才培养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发展历程:
1977年,中国迄今为止唯一的一次冬季高考。据传说,因为印刷的纸不够,调用了毛泽东选集第五卷的纸张。
1978年首次实施统一命题,分省录取。恢复研究生招生。
1979年开始将高考日期定在7月7-9日。我也是这个高考时间。
1980年5月,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成立,这是我国高校系统第一个国际法专门研究机构,韩德培教授出任首任所长。
1981年,法大、人大、武大率先开始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同年武大设立国际法专业博士点。
1986年,梅小侃成为第一个国际法博士;1988年黄进老师成为中国首位国际私法博士。
从1985年开始高考、硕考招生的规模开始提速。我本人在1990年大学毕业后就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工作了9年,我见证了高层次招生规模的迅速发展,其中当然包括国际法专业的硕博招生规模,同时我也作为法大法律硕士项目的秘书,参与了首批法律硕士的论证、培养方案和招生、录取。
下面我简单谈一下国际法学院目前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实践:
从本科培养层面,国际法学院除普通班培养,还有一个实验班和一个联培班(与北外合作)。
从硕士培养层面,除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航空与空间法招生外,增加了硕士实验班、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从博士培养层面,除公法、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环境法研究方向招生培养,首位从本科生选拔的直博生已经入读,也开始了硕博连读招生。
此外,国际法学院还承办了法大与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但该项目已暂停。
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中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建设提供人才储备和助力力量。高校当承担此重任,但是单靠高校力量,显然与涉外法治人才的需求存在很大距离,因此,我也呼吁社会各方给与这项伟大的人才计划献计献策,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