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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点|孙平华:做好中华学术外译,助力对外法治传播

发布日期:2024-05-27   点击量:

编者按:本文系作者孙平华教授所主持的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国际人权话语中的中国声音研究(重大项目,项目批准号20JHQ01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本文刊发于《语言与法律研究》2023年第2辑,第97-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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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孙平华 

做好中华学术外译,助力对外法治传播

孙平华

摘要: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设立是国家实现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战略决策。围绕这一决策,本文试图探讨如何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通过案例研究与数据分析,对项目年度立项情况、(法学类)国家推荐选题与立项分析、译者与各方关系、海外出版选题及出版协议、项目流程等五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研究发现要想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必须从原著选取、海外出版协议、课题论证等多个方面提前做好准备,而且项目主持人也要不断进行学术积累、提升翻译水平、熟悉项目流程,以便能顺利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这一研究发现对项目申报者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对促进中华学术走向世界、建构中国学术话语体系、助力对外法治传播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关键词:中华学术外译 推荐选题 课题论证 项目立项 法学类 成果推广

一、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而作为国家软实力的对外文化研究与传播,却与我国的国际大国角色极不适应。我国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将中国学术推向世界,从而增强我国在国际学术界的话语权,扩大我国学术成果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为此,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现更名为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统称现名)的具体领导下,2010年我国开始设立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下简称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该项目的设立,与同年设立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一样,成为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并列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下的一个名目。正如《2019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所述,该项目的设立宗旨就是深化中外学术交流和对话,进一步扩大中国学术的国际影响力,提升国际学术话语权,让世界了解哲学社会科学中的中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9)。

笔者2012年和2014年所申请的两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课题获批立项。在两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研究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涉及的内容包括:项目申报的前期准备与论证、项目的研究与成果翻译、项目的结项准备与成果出版和项目成果的宣传与推广等。另外,还涉及到与外方出版社选题合作的事宜、国家申报政策的调整和动态变化等。而这些环节和流程又是学界认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基本依据,也是做好该项目的前提条件。为此,笔者试图以做好中华学术外译,助力对外法治传播为主题展开讨论。

二、 文献综述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自2010年设立以来,得到学界认可,并受到我国出版机构和学者的欢迎。有不少学者对该项目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研究,其中,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杨庆存教授在《中国翻译》上刊发了文章,介绍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反响,提出了中国学术走出去的几点思考,进而提出了个人的认识、建议与期待(杨庆存,2014)。这是我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研究的基础性文献,该作者作为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具体领导者,对该项目有着宏观的整体把握和系统的深入了解,也给出了具体的建议和指导原则。

较早关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李雪涛教授认为这一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实施三年来,为中国学术的海外传播做出了巨大贡献(李雪涛,2014),他还分析了该项目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如下几个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一)如何统筹,如何规划?(二)翻译什么,如何选题,谁来选题?(三)谁来翻译,如何翻译?(四)谁来出版,谁来发行? 譬如,在谈到怎样选题时,他认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是我国哲学社科领域的集大成成果,应该成为外译项目选题的主体部分,应该有计划地将文库成果外译出去。他的这一看法还是比较客观的,成果文库的确是我国在国家层面所重点打造的一批优秀成果。

张威(2015)《我国翻译研究现状考察——基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00—2013)的统计与分析》对国家所设立的八大国家社科项目(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期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外译项目、文库项目)进行了分析研究,从前四年的立项情况分析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发展趋势,并指出了该项目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同时,在中宣部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的具体策划下,《光明日报》于2015717日刊发了记者曲一琳的综合报道,题目是《中国声音 世界回响》,该报道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设立五年来的情况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综述报道。曲一琳在撰写这篇综合报道时,曾经电话采访过笔者。这篇报道三次提及笔者的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表达了对中国社科学者(包括哲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学者)的殷切期待。

近几年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有关该项目的发展情况引起不少学者的研究兴趣。2016年《上海翻译》刊发了滕梅和赵瑞芳老师的论文《传播好中国声音——从歌德学院谈对外文化机构的图书外译》(滕梅、赵瑞芳,2016)。2018年有多位学者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展开了研究,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尹洪山在《出版科学》刊发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调查分析》(尹洪山,2018)、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任文京在《中国出版》刊发了《一带一路视域下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现状与推进路径》(任文京,2018)、重庆邮电大学外国语学院刘巧玲在《装备制造与教育》上刊发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010—2017 年立项现状统计分析》。

另外,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张艳和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何丽云合作在《科技与出版》上刊登了《中国学术著作外译与传播能力提升策略——以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为例》(张艳、何丽云,2018)、王伟对2010—2016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的引用情况及学术影响进行了研究(王伟,2019),陈盼也对2013—2017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了评述,并对该项目未来发展前景提出了三点建议(陈盼,2019)。姚斌和Ursula Deser Friedman也在《中国翻译》杂志发文探讨了中文社科文献外译的挑战、对策与建议(姚斌、Ursula Deser Friedman2019)。

然而,上述研究尽管对我们认识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整体情况有一定的帮助,如该项目每一年的立项情况、获批立项的申报者的情况等,但这些文章对申报者的申报、论证、结项、出版、成果对外宣传与传播等的论证极少涉猎,而这些内容又是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关键,也是当前学者和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为此,笔者试图从帮助申报者的角度来探讨如何才能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以有利于促进和落实好该项目申报准备(如海外出版社图书选题申报)和选题论证工作,把握项目进展的各个环节的要求以及如何宣传推广成果等。

三、 研究设计

2010年至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设立已逾10年,针对这一项目设立与发展十多年来的全面系统研究还极为缺乏。本研究将系统整理与统计分析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与发展情况,侧重以法学类项目为例对国家选题推荐、立项情况进行分析,为将来的选题申报及项目申报提供依据。研究数据有利于客观认识与把握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整体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明确相关选题目标,为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源,为促进该项目的成功申报提供指南。同时,也为最终顺利实现国家中华文化和中国学术走出去战略目标、成功建构适合我国国际大国地位相当的国际学术话语体系提供借鉴。

(一)研究方法

本文在对2010—2019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立项情况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借助案例研究的方法,对法学类国家推荐选题与立项情况加以分析,并对海外出版社选题申报、海外出版社出版协议、项目流程等开展系统的探讨。

(二)案例选取

笔者曾在2012年申报获批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批准号:12WFX001),在该项目成果Human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in China Sun, 2014)出版结题后,笔者于2014年再次获批第二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课题名称是历史性共同标准的达成:张彭春与世界人权宣言(批准号:14WFX005),该课题于20188月份结项。两部成果由德国著名出版公司施普林格出版社推向国际学界,并产生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其中,第一部外译成果出版后在国际重大外交场合发挥了一定作用,该成果已经销往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并已被数十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学者所引用。《中国法学》(英文版)执行主编王灏老师在论及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时,评价了笔者的这项成果,他认为该书介绍了中国人权保障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将中国的人权理论研究和人权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丰富了中国在国际人权交往对话中的话语(王灏,2018)。他接着简要介绍了罗豪才教授、陈安教授、王利民教授、韩大元教授、张新宝教授和蔡定剑教授的外译成果,他认为上述外译成果是法律文化走出去的优秀成果代表,这些法律精品文献以外文版形式将中国法学的声音传播到世界,中法西传取得了史无前例的成效(王灏,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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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所著中华学术外项目成果
Human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in China (2014)

笔者(Sun, 2018)的第二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Historic Achievement of a Common Standard: Pengchun Chang and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也已经引起国内外学界的关注,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刘海年教授认为这部著作: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人权领域,都是一部开拓性的重要研究成果。它的出版,对弘扬中华文化,增进我国人权建设制度自信、理论自信,以及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都将产生深刻影响。Liu, 2018: 428-433)德国外交事务研究所专家Frédérick Krumbei博士,在所撰写的书评中将该书与瑞典学者汉斯教授的书相对照,发表在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政治述评杂志》(Krumbei, 2019)。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人权高专编辑部主任(Ahmad Azadi),看到本书后,于20181123日邀请本人提供最能概括张彭春人权观的经典言论。国际学界阅读了本书后,先后两次邀请本人赴英国牛津大学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其中,20187月在牛津大学基督堂学院所做大会主题报告(Sun, 2019a),系该次国际学术会议上所做的三大主题报告之一,赢得了国际学界的赞誉,并成为《人的尊严宣言》我国惟一的原始签署人。上述学术影响力的取得,无疑是与笔者所撰写出版的两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走出去分不开的。

 

笔者所著中华学术外项目成果
Historic Achievement of a Common Standard: Pengchun Chang and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2018)

而每一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从选题论证与申报、项目研究与翻译、成果审核与结项、成果出版与推广等各个不同环节,都出现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只有积极努力、顺利解决各个不同环节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才能圆满完成结题任务,最终推出结项成果,并借助国际主要发行渠道,将成果传播出去,在国际学界发出中国学者的声音。本文正是基于上述两个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研究的经历,并结合笔者所完成的第二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以及2019年最新的申报政策及相关表格要求而做的案例分析。

(三)研究结果及数据

通过案例分析,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年度立项情况、(法学类)国家推荐选题与立项分析、译者与各方关系、海外出版选题及协议、项目流程(包括项目论证与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与出版、项目结项与推广等五个方面)展开了深入的讨论,以期能够为准备申报该项目的申报者在如何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方面提供借鉴和参考。

四、 数据分析与讨论

本部分首先根据2010—2019年立项情况的现有数据,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年度立项情况加以统计说明,然后对历年法学类立项情况尤其是2015—2019年国家推荐选题目录中法学类立项情况加以讨论,接着对译者与其他各方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对海外出版社出版协议及项目流程等加以剖析。对于项目流程的分析与讨论对认识如何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助推中国(法治)文化走出去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年度立项分析(2010—2019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发展是极为稳健的。该项目2010年开始设立,当年获批项目13个,其中个人主持申报立项3项,出版社申报立项10项(高等教育出版社3项、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5项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项)。

2011—2014年每年评审两批,立项总数逐年增加。其中2011年立项分成10个大的学科门类共40项,其中经济学11项、法学5项、社会学4项、国际问题研究4项、中国历史4项、宗教学1项、图书文献学1项、管理学3项、教育学2项和其他2项。该年度以出版社主持申报为主,获批34项,占立项总数的85%;个人主持申报为辅,获批6项,占立项总数的15%。从出版社主持申报获批立项的情况来看,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项、外语教学研究出版社10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7项、高等教育出版社2项、广东人民出版社1项和《中国经济学人》编辑部1项。上述数据表明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自设立之初,就引起了出版界的极大关注,并且出版社申报获批的立项数占绝大多数,而学者个人申报获批立项的却占很小的比例。

2012年第一批立项34项,第二批立项39项,合计73项。2013年第一批立项29项,第二批立项38项,合计67项。这两年虽然在申报时都填写了申报学科,但在最后公布立项时,尽管立项编号进行了学科区分,但并未在立项名单中明确立项所属学科,这主要是因为每批立项数目有限,涵盖的学科也不够全面。而2014年虽然也是分为两批立项,第一批41项,第二批45项,总体数目(批准86个立项)与往年相比进一步扩大,因此在立项名单中学科门类也进一步得以明确,并进一步扩展到19个学科门类。本年度立项涉及到马列/社科(4项)、哲学(9项)、理论经济(8项)、应用经济学(4项)、政治学(8项)、法学(5项)、社会学(6项)、宗教学(2项)、民族问题研究(3项)、中国历史(12项)、世界历史(1项)、国际问题研究(2项)、考古学(1项)、中国文学(14项)、新闻学与传播学(1项)、教育学(2项)、艺术学(1项)、语言学(1项)和管理学(2项)。这样,不仅在申报时要明确学科归属,而且在立项名单中也明确学科归属,为之后的年度立项建立了规范。

1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2010—2019立项一览

2015年以来,国家调整了申报政策,由原来的自由申报,改为由国家提供推荐选题,以选题为指导目录加以申报。其中2015年批准立项113项、2016年立项130项、2017年立项165项、2018年立项185项、2019年立项154项。因此,该项目至设立10年(2010-2019年)来共批准立项合计1026项(详细数据见表1)。总体上来说,2015年之后,每年立项一次,但总数均超过100项,立项数目呈现了逐年增加的趋势(见图1),也表明了国家在助推中国文化走出去战略上加大了支持力度,使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自设立10年来,已有1000多个立项,这意味着在之后的23年内,中国学者的论著将有1000多部被译介到海外,为构建中国的国际学术话语体系、为提升中国文化的软实力做出重要的贡献。

1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历年立项数目发展趋势
(截止20191226日)

(二)2015—2019年国家推荐选题及立项分析(以法学类为例)

2010—2014年尽管立项名单也偶有学科分类,但整体上来看并不详细。笔者所获批的两项分别属于2012年第一批法学类项目(这一批法学类共2项,另一项是全国政协副主席、北京大学原副校长罗豪才教授申报的《软法亦法:公共治理呼唤软法之治》)和2014年第二批法学类项目(这一批法学类共2项,另一项是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申报的时任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教授的《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由于年度获批项目总数有限(2010—2019年法学类选题共立项76项),每年法学类获批的立项并不是很多(见表2)。

2  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法学类)2010-2019年立项数目

2015年国家推荐法学类选题20项,当年法学类共立项7项,其中5项在国家推荐选题目录,2项不在推荐目录,这2项都由出版社申报,一本书是时任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的《法治秩序的建构》(由商务印书馆申报),另一本是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王利民教授的《合同法》(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申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项、商务印书馆1项、法律出版社1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项,个人获批2项。由于2015年国家推荐选题目录上的是20项,有15项并未在当年立项。由于这15个选题再次被2016年列入国家推荐选题,经过当年的再次申报和审批,有的选题成功立项,而有的则仍未立项。

2016年国家推荐法学类选题17项(其中15个推荐选题系2015年度列入推荐目录未立项者,另外增加两个新推荐选题:一个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孙国华教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研究》,另一个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林教授等的《中国法律制度》)。2016年法学类立项8项,其中在推荐选题目录的4项,推荐选题目录之外4项。所立项目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3项、法律出版社1项、个人单独申报4项。2016年推荐选题剩余未立项的13项,这些未立项选题一般是由各对应出版社在与外方签订出版协议的基础上,为规划办提交选题并通过选题论证,在当年申报是便于立项的,除非有些其他方面的原因。但是这些选题,一旦推荐两年都未立项,就不再推荐,因为每年国家又有其他重要选题和新的兴趣点,并且申报政策也会做相应的调整。对于出版社和译者联合申报来说,尽管当年没有成功获批立项,但已经做了前期的有关工作,如已经具备了与海外出版社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再加上这些选题已经经过筛选,在随后一年,这些选题仍然具有申报的价值和获批立项的可能性。

2017年国家推荐法学类选题4项,实际法学类选题立项13项,其中在当年推荐选题目录内有3项,另外10项不在当年国家推荐选题目录。立项的情况如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项、法律出版社2项、北京大学出版社1项、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项,个人申报立项6项。国家推荐选题之外入选项目远远多于推荐选题之内的立项数。而推荐选题有1项未立项。这也说明,除国家推荐选题之外的好选题也可以申报,并且如果选得准、准备得好,仍然可以成功立项,相比之下,即使列入国家推荐选题目录,也可能最后不能成功立项。

2018年国家推荐法学类选题8项,包括2017年推荐选题中未立项的一项,新推荐选题7项。2018年实际立项17项,其中包含推荐选题中的5项,选题外12项,推荐选题中的3项未立项。其中,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申报立项6项,上海人民出版社、五洲传播出版社、浙江大学出版社各1项,南京大学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立项2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立项各1项,译者单独申报立项4项。这也说明尽管国家推荐选题具有指导性作用,但没有列入国家推荐选题目录的不仅可以申报,而且有很大的立项可能,本年度国家推荐选题之外的获批立项数是列入目录获批立项数的2.4倍。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列入国家推荐选题目录,就必须请两位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提供推荐意见。

2019年推荐法学类选题17个,其中的8个选题获批立项10项,获批立项的还有国家选题推荐目录之外1项(见表3)。这样,2019年法学类获批立项11项。而国家推荐选题(法学类)中最终有9个并未立项。从本年度国家推荐选题(法学类)的实际落实情况来看,当年度推荐选题的获批立项的比例为47%,而推荐选题中未成功立项的占53%。本年度209个推荐选题获批立项154项,其中重点项目6项,期刊类3项,法学类11项(其中2项为重点项目)。在法学类入选的11项中,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各3项,武汉大学2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华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各1项。

3  2015—2019年中华学术外译(法学类)国家推荐选题及立项情况

2019年起,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开始划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而法学类的立项有2个重点项目分别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薛凌与法律出版社联合申报的《知识产权精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著),武汉大学彭岑萱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申报的《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著)。

17个国家推荐选题所设定的外译语种来看,涉及的语种有英文(10个)、多种文版(4个)、意大利文(2个)、日语(2个)、阿拉伯语(1个)、俄语(1个);而从实际立项的情况来看,外译的语种涉及到西南政法大学廖红英与武汉大学出版社联合申报的《中国法理学发展》(李龙著),中国政法大学李琳与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申报的《中国古代司法制度》(陈光中著)分别外译为俄语和法语版,另外所有法学类立项选题均将外译为英文版。从国家推荐选题的情况来看,纳入推荐目录的17个选题中,法律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各3个、北京大学出版社和中国法制出版社各2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南京大学出版社、人民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和九州出版社各1个。这说明已有越来越多的出版社参与到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具体申报中来,尽管总体来看,首都出版资源优势也十分明显。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这也许与各个出版社的重视程度有关,当然与相关出版社出版的学者的论著有着紧密的关系,名家名著是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指标,也是国家推荐选题的重要依据。

另外,值得申报者注意的一点是:上年度列入国家推荐选题目录的仍可继续列入当年推荐选题目录,并且这些选题也是值得关注,有望在第二年的申报中获得立项,如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吴汉东教授所著的《知识产权精要》就是2018年列入推荐选题目录,2019年再次列入推荐选题目录而获批立项的成功案例,并且获批的是重点项目。据此,对于法学类2019年列入国家推荐目录而未立项的,仍有再次提名列入2020年国家推荐选题并成功立项的可能。

从最近几年的立项具体情况分析,对法律类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和立项积累了比较多经验的出版社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2项;20163项,20172项,20186项,20191项)、法律出版社(20151项,20161项,20172项,20192项)、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1项,20183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1项,20171项,2018年与译者联合立项1项)、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2项)和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2项)(见图2)。成功立项的还有商务印书馆(20151项)、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71项)、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1项)、五洲传播出版社(20181项)、浙江大学出版社(20181项)。

2  2015—2019 年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法律类)立项超过1项的出版社立项情况

另外,2018年南京大学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立项2项,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立项各1项。因此,申报的形式总体来看,由出版社或译者单独申报朝着双方联合申报的趋势发展。2019年国家所重点调整的政策规定必须由原出版社与译者联合申报。从2019年立项的结果来看,联合申报的原出版社有北京大学出版社3项、法律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各2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经济科学出版社各1项。在从选题立项的情况来看,选题立项结果也与申报公告上所规定的范围相吻合,即我国现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近现代以来的名家经典以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9),这也是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申报的基本原则。

(三)译者与各方关系分析

以译者或者申报者的视角来讨论译者与其他各方的关系,应如何更好地处理译者与其他几个方面的关系?首先,译者就是指将中文学术成果翻译成目标语文版的翻译者,通常也是指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申报者,即项目的主持人(主要翻译者),也可以另外邀请其他翻译者参与翻译工作。2019年申报公告明确了对译者的要求:承担英文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承担其他文版翻译的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项目申请人必须具有在官方语言为外译语种的国家至少1年以上学习、访问或工作经历,具备较高的所在国母语水平(以提交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为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9)。从2019年起,将原来由原出版社或译者单独申报改为了由双方联合申报,原出版社,即所要翻译的图书中文本的原出版机构具有原中文成果的出版权,往往在决策由谁来承担翻译任务(共同主持人)方面具有主导权。因而原来由译者直接申报的情形发生了改变(见图3)。另外,申报公告还规定:学术著作类项目实施中外编、译、学协同合作的团队制,由联合申报主体共同商议组建课题组。项目申请人应承担主译或次译工作,具备一定以文版所在语种写作的能力或著作所涉学科的研究能力,具备一定与外方学界的联络能力。课题组须至少配备一名外方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名项目涉及学科的中外专家学者。合作译者/审校人员一般以文版所在语种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优秀母语专业人员为主,参与课题组的人数不限。鼓励海外汉学家、译著所涉领域优秀华人学者和外方其他学者以各种形式参与课题组。外方成员须认真负责、对华友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9)。这些规定对申报课题的课题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是应该考虑的重要因素。

3:译者与各方关系示意图

译者为了能够获取申报课题的机会,首先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是,译稿必须与外方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或出版意向书,这不仅是申报的必备条件,而且还是确保能够如期完成外译项目成果出版的保障。根据申报公告的要求,学术著作类项目,须与国外权威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并约定明晰各项事务,包括版税、校对、发行和推广机制等。因国外出版机构出版流程所限,在申报日期截止前未能提供正式出版合同的项目,必须至少提交由国外出版机构负责人签字及机构公章的出版意向证明,并注明正式出版合同的签订安排,待合同签订后补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2019)。鉴于从发布申报通知到提交申报材料之间的时间一般不到两个月,要是等到申报通知下来再去联系外方出版社,外方出版社选题也不可能立即确立下来,一般通过选题申请要拿到外方出版合同至少要有半年的时间。作为译者要想申请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就必须早做准备,包括精心筛选要翻译的中文论著、提交选题表,同时申报外方出版选题,尽快拿到出版合同,这样一年一度的申报开始之际,才能有望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译者不知道评审专家是谁,评审专家也是先进行匿名评审,再上会讨论投票决定。从译者作为申请人的角度来看,译者的学术积累、作为主持人的课题论证、学历及翻译背景、学术成果及相关研究领域等内容,必须能够令多数评审专家认可。为此,译者必须强大自己、丰富自己、提升自己,成为评审专家心目中值得信赖的可靠译者。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递交了申报材料,也有不被批准的可能,因为决定项目是否同意批准立项,只有经过充分准备的项目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项目申请才可能成功获批。此外,评审的内容除了译者本身外,还要看原著是否上了国家推荐目录,外方出版社是否在推荐名单之中,原作者及原出版社也会是评审的因素。当然,对原著的选择更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什么样的申请会成功?要回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概括:首先,学历与学术积累尤为重要,这是审查申报者是否合适的重要因素,如对目标语所在国家的留学、工作或访学情况及研究成果及研究领域等是否能够满足项目申报的要求。其次,项目论证是整个申请的关键,尤其是原著的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例如原著是否是名家名著等。最后,早做准备以及与原著出版社密切合作是申报获得成功的必有之路必备因素,单凭译者努力往往会力不从心。

一旦项目获准立项,译者又该如何展开翻译工作?翻译工作是一项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必须组织强有力的翻译团队、分工合作、有力配合,并加强统筹协调。翻译的有些内容必须深入研究、仔细推敲、参阅相关文献资料。与母语者合作翻译或者聘请母语者参与修改、完善初稿也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即使译出初稿,也要反复修改完善,直到能够达到外方出版社出版的要求,并能达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核的要求,待审核批准进入外方出版社出版流程后,才能实际进入出版阶段,而在这一阶段,修改完善译稿是伴随始终的一项重要工作。即使交稿给外方出版社,进入编辑和校对的阶段,一旦发现问题,也要修改完善,以出版精品学术著作作为努力不懈的追求目标。

(四)海外出版选题及出版协议

海外出版是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出口,与外方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一般可由原著出版社负责,是申报该项目的前提条件,也就是在提交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时,与外方的出版协议是必不可少的。而要与外方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又必须与外方出版社联系,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交选题申请。这里以与施普林格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为例,来简要介绍一下如何才能获得出版协议,包括填写选题表的内容、准备作者及译者个人简介、图书目录英文稿及翻译样张等,以便学界更好地了解如何准备海外出版社出版协议,为译者提供切实可行的指导。

要获得海外出版社的出版协议,第一步就是要填写海外出版社选题申请表、个人简介、图书目录、样张等。由于海外出版社选题申报周期一般比较长,需要提前提交各种相关材料。施普林格出版社的图书选题表(Book Proposal Form)最前面是填表说明,所填内容大致包括三大部分(图书基本情况;图书详细情况;图书市场)。

其中,填表说明中要求,除了提交图书选题表之外,还应该提供作者简历(Curriculum Vitae)、图书目录(Table of Contents)和完成的章节内容(Finished Chapters)。图书选题表所需填写的三大部分内容为:(1)图书基本情况:题目(Book Title)、是否可以归入本社学术著作系列、预计交稿日期、作者姓名、单位及职称(Academic Title)、地址、电话、邮箱,是否有基金支持、是否可开放获取。(2)图书详细情况:著作语言、书稿原创性、著作类型是专著、主编还是会议文集等、估计全书页数。(3)图书市场:营销代码、内容等级、其他社相关竞争、本社类似图书、关键词、作者简历、200—500词的封底介绍、独特卖点、章节目录、估计页数、估计图表、潜在评审专家。该表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应该是选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书稿具有原创性、作者简历所展示学术成就能够令人信服、具有独特卖点、章节目录详细等。另外,若能推荐合适的评审人员,对选题的及时顺利通过也有着重要的意义。

作者简历是对作者学历、研究经历、研究成果、学术影响等相关情况的介绍。这部分要将作者简历较为详细的展现出来,给评审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资料信息。这部分内容一定要真实、可信、具有说服力,这是该选题能否通过评审进而与外方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的一个重要的考察方面。从某种意义上说,图书作者的学术水平正是评审选题的一个重要的评价指标。在选题时,一定不可忽视原作者的学术水平和学术影响力。选择专家的论著,尤其是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的图书,将更加易于通过选题评审。

另外,关于图书目录尽量要详尽,完成的章节内容一定要注重稿子的水平和质量,准备和提供1.5万字的翻译样张不仅是申报海外选题的前提条件,也是为之后的课题申报所做的早期准备工作。翻译样张是考察译者语言水平和翻译能力的重要媒介,对选题和课题的申报意义极为重要。

(五)项目流程

我们把与海外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作为中华学术外译申报的必备前提条件,另外,还有一个可选择的前提条件,就是选题被列入国家选题推荐目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下发申报通知时,就可以正式启动项当目申报及相关流程了。下面从项目论证与申报、项目评审与立项、项目成果鉴定与出版、项目结项与推广等方面加以讨论(见图4)。

4  项目流程

1.  项目论证与申报

项目论证与申报是开启课题的首要环节,而申请表的填写就是其具体体现。2019年的课题申请表是在以往申报表的基础上做了适当调整之后的新表格,它大致包括数据表、申请成果简介、国外出版机构简介、项目团队和组织方案、项目出版及宣传推广方案、出版责任单位意见、两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和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九大部分内容。

其中第一部分是数据表,主要包括原著的相关信息、申请项目类别、国外出版机构信息、申请人的个人相关信息及团队成员信息等。其中原著的相关信息包括成果名称、作者或主编、成果字数、插图数、国内标准书号、国内出版时间、原书累计印数、国际标准书号、申请经费、计划完成时间、申请资助文版及计划首印数、出版责任单位、是否已出版其他文版(请注明文版)、获得国家其他资助情况及是否列入本年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申请项目类别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种类型,以及是否同意转为一般项目。国外出版机构信息则包括国外出版机构中外文名称、注册国家或地区及总部所在城市、设立时间、机构官网网址、是否列入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申请人的个人相关信息及团队成员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所在单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擅长外文语种、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最后毕业学校、申请人在项目中是否承担主译工作、是否配备了母语合作译者/审校人员、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属系统、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方式包括座机、手机、电子邮箱;而团队成员的信息需要填写每个成员的姓名、专业职务、研究专长、学历、学位、分工和工作单位。

申请表第二部分是申报成果简介,包括学术著作类成果,重点介绍所翻译原著的作者、主要内容、重要观点、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意义等。对已列入申报公告推荐选题目录的要求可简写,总字数可以不超过1000字;未列入选题目录的须详写,大致应写到3000字左右。其中,首先介绍原著的作者情况,主要可以参考原著中作者简介部分;从选题的角度来考虑,当然是选择名家的名作最好,从申报的角度来考虑,如果是上了国家选题推荐目录,原作者的介绍及其著作的介绍是可以简写的,原著的内容、观点、价值、影响和意义五个部分,其中每部分可以写200字左右;因为在确定入选国家选题推荐目录时有关专家就已经对原作者和原著作进行了审核和确认;但如果所申报的选题不在推荐目录,就要求要详写,这时选择名家的名著仍然是应该坚持的重要原则。对原著的论证是十分重要的部分,一般可由原作者提供给申报者,在此基础上再进行修改完善,而关于原著的五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就应该写到600字左右,而且要对学术价值和对外译介意义进行重点论证。

申请表第三部分是国外出版机构简介,一般由海外相应出版机构提供,重点介绍国外出版机构的出版图书范围、涉及语种、社会影响,已出版的中国主题代表性学术著作及其发行量和学术影响。对于已列入本年度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的可简写1000字以内即可;对未列入指导目录的须详写,内容应不少于2000字。对于本部分内容,最好的方案是选择列入本年度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的出版社,并与之签署出版合同或协议。如果所选择的国外出版机构不在指导目录,申报也是可以的,但对国外出版社的介绍内容就要更为详细,对其图书出版范围、涉及语言品种、出版社的社会影响以及该社已经出版过的有关中国主题的代表性著作的发行情况及国际影响力等,给予较为详细的描述。

申请表第四部分是项目团队和组织方案,该部分需要撰写2000字左右,简要介绍申请单位或主持人的学术背景、外语水平、国外学习工作经历、与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情况等。重点介绍:(1)主持人与主要合作译者近5年的代表性外文著作、译作及论文,包括成果名称、出版机构或发表期刊、时间及作者排序等,出版单位填写近5年获得相关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情况。(2)对翻译和出版工作所涉及的翻译、团队合作、编辑、审校工作的组织。本部分重点是主持人应该具备与选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背景、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较高的外语水平,其具有说服力的材料就是近5年来的代表性外文著作、译作及论文。这也对主持人和合作译者提出了较高要求,要能够很好地满足这些要求,学术积累、学术交流、学术成果的发表等等各个方面都有益于提高论证的整体说服力。如果主持人有丰富的留学、海外访学、国际期刊论文发表、外文论著的出版、国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等经历,就要有所取舍,选择最具备代表性的论著填写;但如果主持人这方面比较欠缺,就要考虑把所有能够符合填表要求的相关内容都填上。

申请表第五部分是项目出版及宣传推广方案,涉及出版校对及宣传推广计划等,需要撰写2000字以内的篇幅,简述获资助后学术著作类成果的译介出版工作安排、出版后在所在国学界的宣传推广组织方案(含参加或组织围绕译著展开的学术研讨会)及预期效果、经费使用计划等。这部分涉及到出版计划和宣传推广方案,属于提前计划的内容。从出版的角度来说,一般是在项目成果鉴定合格之后,才能进入出版流程,书稿即使是在鉴定合格的情况下,也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熟悉海外出版社的学术规范要求,通读修改整个书稿。待感觉满意后,方可提交海外出版社进入出版流程,然后是通过三遍校对和一遍通读修改之后,才能出版。上述过程可以细化到具体的时间段,制定一个详细的出版日程表。针对出版后在所在国学界的宣传推广组织方案也是要在申请时考虑的一个方面,主要是借助海外出版机构的发行渠道以及所开展的图书首发式、展销会、博览会等,加以宣传推广该成果,包括组织专门的学术研讨会或者在参与国内和国际研讨会时借机宣传该成果。通过宣传推广其预期效果可以从该成果发行范围、学术影响(譬如被学者引用的情况)等来加以说明。另外经费使用计划主要涉及到与联合申报方原出版社的分配比例、书稿翻译费、文本改写费、宣传推广费以及其他相关的费用等,各部分所占经费比例国家基本都有明确规定,譬如书稿翻译费不低于70%,文本改写费不高于20%,宣传推广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不高于10%。根据上述比例,还可以进一步细化。

申请表后面的几个大的部分包括出版责任单位意见、两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和省、区、市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意见等,只要符合申报要求,都不难获得支持,其中如果所申报选题在国家选题推荐目录,就不需要两名同行专家推荐意见了。

2.  项目评审与立项

一旦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材料上交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对于申请人来说接下来的工作就是等待评审结果的公布。评审一般是通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根据通讯评审结果,再召集学科组会议进行评议投票,以决定立项选题。一旦评审通过,就会获批立项。对入选的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就会发布立项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期后,将由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发布立项结果,并书面通知各个获批项目主持人,告知评审专家的评审及修改意见,以便主持人在翻译过程中参考。

一般来说,评审专家的意见主要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肯定的评价;二是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这些意见对该项目的后续流程进展仍然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但由于本部分,作为申请人并不需要做其他工作,只要在项目立项后,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来开展研究和翻译工作就可以了,因此这里就不再展开讨论。

3.  项目成果鉴定与出版

项目立项后,主持人按照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一一对照相关问题,并在翻译的过程中注意相关问题,并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完成整个成果的翻译工作。一旦翻译与改写工作完成的话,主持人就需要填写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并同时提交成果样稿。鉴定申请表中主要涉及的内容有鉴定成果的名称、项目批准号、学科分类、项目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行政职务、专业职称、联系电话、通讯地址、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定稿时间、成果字数、报送成果套数等信息。该表主要要求填写项目完成情况,包括文本改写情况、翻译情况和联系出版情况等。

一般在项目获批后,课题主持人需要认真研读评审专家的修改意见,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反复的修改和完善。通过文本的翻译和改写,依据国际学术规范标准,对成果逐章进行了认真审读,以确保外文表述的准确性并符合学术出版的要求。正如有的学者(尹洪山,2018)所指出的那样:要保证外译文本的质量,增强传播的效果,应尽量采取中外合作的翻译模式,保持与原作者密切沟通的翻译习惯,并且努力在忠实原作与适应读者期待之间实现有效平衡。另外,如能邀请外译语种的本族语者对翻译文稿进行修改完善,对提高翻译质量和提高目标语读者的接受度也将发挥一定的作用。

文本翻译情况:项目成果由于内容涵盖面广、资料翻译任务量大,所涉及的外文文献多,在翻译的过程中需要做大量的查阅核对工作、资料的筛选与取舍工作、删减或扩写以及大量的文字提炼工作等,这对翻译和学术写作的要求提出了很大的挑战。为此,项目主持人和翻译团队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在文本翻译方面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最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书稿的翻译、改写、完善及核对等工作。尤其是在翻译的过程中,要与原作者保持密切联系与沟通,确保翻译能够忠实于原文。

文本改写情况:在书稿全部完成翻译工作之后,对全书稿进行为期半年的改写和修订,提升书稿的质量,以符合国际主流媒体,特别是该书所签署合同的外方出版社的出版要求和学术规范要求。

联系出版社的情况:一直与海外出版社项目编辑等保持着沟通与联络,并及时将翻译、写作及修改进展情况告知相关人员。在初稿完成之后,与该出版社初步协商定稿交付事宜,并详细了解将来出版后的发行渠道和具体措施等。一旦经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鉴定批准后,便可立即进入出版流程。

一旦鉴定结果出来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书面通知项目主持人,让其联系海外出版社进入出版流程。这时,一般就可以与海外出版社具体落实交稿工作。交稿工作其实比较简单,把翻译好、经鉴定通过的最终稿通过邮件发送给海外出版社的责任编辑即可。这就进入了排版和校对阶段,再经过三校一通读的正常编校出版流程,出来清样就可签字出版了。待图书出版后,便可以获得外方出版社提供的样书,不过一般也要等上一两个月邮寄时间。有了样书,便可以申请结项了,而申请结项需要提交结项审批书、活页及全书电子版。根据国家规定: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在国外出版后,须将5套样书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并提交项目翻译、出版及发行情况的详细报告,办理结项手续。不能如期履行申请承诺或汇报情况严重失实的,将解除资助协议,追回已拨经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4.  项目结项与推广

提交项目结项审批书及样书后,项目就进入了最后的审批阶段,一旦审批通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将颁发结项证书。在成果出版后,要求连续三年提交年度报告,汇报成果的销售发行和推广情况以及所产生的学术影响及社会影响等,包括成果被学界引用的情况以及在中外学术交流过程的媒介作用等。关于成果的推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也在官网上开设了专门的推介,不断介绍已经出版的外译成果,而海外出版社在产品推广方面也在积极推动,以建立全球发行网络,将成果销往世界各国。

另外,原出版社、原作者、译者等都在一定意义上对最终成果的宣传推广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大家可以借助各自的优势,通过各方参与国内与国际学术交流,让更多的国内和国际学者了解成果内容及相关学术观点。另外,将项目阶段性成果不断以外文学术论文形式刊发在国际期刊上,也有助于项目成果的宣传与推广。为此,笔者专门撰写了多篇相关论文,发表在海外期刊上,如2019年笔者连续在韩国两本期刊包括《中国与世贸组织述评》(Sun, 2019b)和《东亚与国际法杂志》(Sun, 2019a)及美国权威期刊《人权季刊》(Sun, 2019c)上发表了三篇学术论文,由于这些文章中都有作者与课题成果简介,从而扩大了外译成果的学术影响力。笔者曾借助国内学术交流与借助应邀做学术报告或讲座的机会介绍给更多的学者,将外译成果的宣传带给海内外数十所大学相关师生,并提炼出主题:讲好中国人权故事,为宣传《宣言》鼓与呼,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推广的效果,也扩大了外译成果在国内外学界的学术影响力,促进了中国文化交流和对外法治传播。

五、 结论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设立是提升国家软实力、构建适合我国国际大国地位的学术话语体系的重要战略举措,是实现中华文化走出去(也包括中华法治文化走出去)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国家层面来讲,为了更好地落实这一战略决策,投入了大量资金,2010年至2019年共立项1026项,我国将有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学术论著走向世界、参与国际交流,以形成持续的国际影响力,提升我国的国际学术地位,逐步建构我国的国际学术话语体系,为人类的发展与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通过对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的研究与分析,笔者得出如下结论:作为主持人的译者要做好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一是要精心选择著作,主要是要从名家名著中挑选最具代表性的论著,也可以考虑从《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中择优选择,这就要求与原出版社建立和保持密切联系与协商,选好书目;二是要尽早落实与外方出版机构签署出版协议或出版意向书,包括早期的外文版图书的选题申报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申报;三是要提升项目主持人的学术功底和翻译能力,以确保外译项目的成功申报与成果翻译和出版工作的顺利完成。

中华学术外译是一项方兴未艾的事业,需要我国社科学者(包括译者和原作者)、出版机构以及海外出版社密切合作,共同落实好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让更多、更好的学术成果润泽世界,造福人类。

作者简介

孙平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人权法学博士(系我国第一位人权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研究员、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研究员、山东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等。其教学成果大学英语四位一体学习模式的创新与实践荣获2008年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二等奖。主要研究领域:人权法学、全球治理、应用语言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代表性成果:《〈世界人权宣言〉研究》(2014年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张彭春:世界人权体系的重要设计师》(入选2016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际人权话语中的中国声音研究》(系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成果)和三部英文专著,包括两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成果和一部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资助成果,包括Human Rights Protection System in China (Springer 2014); Historic Achievement of a Common Standard: Pengchun Chang and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Springer 2018); Chinese Contributions to International Discourse of Human Rights (Springer 2022)。另外,编著出版的《世界合作共赢的中国贡献》和《全球人权治理的中国智慧》系“2020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重大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及张伯苓研究会资助等。最近获奖:2021年荣获伯苓研究贡献奖2022年荣获第八届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三等奖,2023年荣获优秀天津地方文化图书奖(文献类)提名奖等。曾应邀在欧美及国内数十所著名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成为中国人权故事和中国人权话语的研究者、讲述者和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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