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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协同执行,化解“讨薪”难题|我院刘静坤教授接受央视《法治在线》栏目采访

发布日期:2022-06-23   点击量:
2021年11月、12月,最高人民法院接连发布了两批涉执行领域的典型案例(点击查看: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今年1月14日播出的“法治在线”栏目以《法院协同执行,化解“讨薪”难题》为题介绍了前述第一批典型案例3“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与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此期节目电话采访了我院刘静坤教授。

2020年10月,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作出多份民事判决书,判令由萍乡市某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合计203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判决义务,同年12月,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中,芦溪县人民法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萍乡市辖区内多处人民法院均有借款纠纷案件在执。期间,该院根据举报线索,查实并冻结了被执行人退出烟花爆竹生产政府奖补金80万元。但该奖补金也被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其他3家法院冻结。2021年6月,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得知情况后到市、县集体信访,请求优先受偿。为妥善化解农民工集体信访矛盾,芦溪县人民法院报请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启动协同执行机制,该院经审查决定协同执行,并同意由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扣划、提取奖补金和主持分配。
刘静坤教授接受节目采访说:“对于那些涉及多个地方的执行案件,由于它牵扯面比较广,法律关系也非常复杂,所以上级法院应当发挥统一协调的职能优势,也就是要协调协助辖区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从而解决不必要的程序牵制,或者推诿责任的这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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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将该笔奖补金扣划到位,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以其债权为工资为由要求优先受偿。其他债权人以其案件首先有效冻结为由要求按比例分配。各方未达成一致分配意见。
刘静坤教授说:这个案件涉及到大量的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它毫无疑问关系到农民工群体的民生保障,所以司法机关应当切实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这里需要坚持一个基本的原则,就是要积极推进、有效执行。强调强制执行,实际上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是有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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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采取见证执行方式,与债权人一同前往相关单位调查,确认该院冻结为首先有效冻结。同时该院采取执行听证方式,释明农民工生活困难情况,消除其他债权人猜疑,获得了大多数借款债权人支持。2021年8月,该院制作并送达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由陈某某等124名农民工受偿,各方均未提出异议,现已将80万元发放完毕,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刘静坤教授说:坚持法律的正当程序非常重要,对于涉及多个债权主体的案件,由于财产的分配方式很容易引发争议,所以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合法公开透明的见证执行、执行听证这些正当程序,查明相关事实、厘清法律关系,从而充分地保障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异议权,妥善地解决财产分配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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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根据本期节目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批涉执信访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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