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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

发布日期:2024-09-24   点击量:

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

——2024年中国国际私法年会暨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国际私法的作用高端论坛开幕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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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

 

尊敬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部级专职委员王淑梅女士,

尊敬的喀什大学校长买买提明·木沙教授,

尊敬的喀什地区行署刘忠副秘书长,

尊敬的各位嘉宾、各位同仁、各位朋友,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正值阳光炙热、熏风习习、瓜果飘香的盛夏时节,我们从祖国的四面八方、天南海北汇聚到西域名城、丝路重镇、玉石之都、喀什葛尔,隆重举行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暨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国际私法的作用高端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对王淑梅专委、买买提明校长、刘忠副秘书长和各位嘉宾莅临会议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对远道而来的各位同仁表示真诚的问候!对承办本次年会及论坛的喀什大学法政学院及其师生员工表示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国家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今年也我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颁布70周年,我国政府提出并同印度和缅甸共同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70周年。对新疆而言,今年则是新疆人民在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五大战略定位”,加快“一带一路”核心区和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年。在这样一个重要年份,我们选择在新疆喀什大学举办年会,不仅是人心所向、众望所归,而且可谓史无前例、意义重大,必将影响深远,成为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人民正在奋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和平赤字、发展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不断加重,中国面临的国际局势异常严峻复杂,人类前途命运再次来到何去何从的十字路口。这两大时代背景决定了当下中国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也就是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在法治领域,则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有效应对挑战、防范风险,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手段开展对外法律斗争,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尊严和核心利益,维护人民利益。同时,还要在国际交往中高扬法治的大旗,占据法治这一道德制高点,与世界各国一道在法治轨道上共同应对全球性风险和挑战,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国国际私法的繁荣发展,离不开每一位有理想、有抱负的同仁的努力。各位同仁一定要认清我们正经历的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要勇立时代之潮头、通达古今之变化、善发思想之先声,“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我坚信,只要坚持立志做善事、做真学问,大胆探索,积极进取,我辈同仁必定能在为祖国、为人民立德立言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不辱使命。

因为今年年会在新疆召开,我们确定的年会主题是“新疆“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国际私法的作用”。为了开好今年的年会和做好今后研究会的工作,我结合年会主题提出三点想法,与大家分享。

一是奋发图强,积极投身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与我国改革开放相伴而生、相随而行、相得益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改革开放,我国涉外法治建设的帷幕就开启了。1979年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制定的第一部涉外法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不断发展、不断前行,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强国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尤其高度重视加强涉外法治建设。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特别强调,“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202010月,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同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十一个坚持”,其中第一次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36月,新制定的《对外关系法》第29条明确规定:“国家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尤其是202311月,中央政治局专门就加强涉外法制建设进行第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并对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了系统、全面、深入的阐述。可以肯定地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涉外法治建设是一场波澜壮阔、气势磅礴的伟大实践,是一幅生动活泼、气象万千的时代画卷。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联动性强的系统工程,涉及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方面面,与国际私法具有天然的联系,国际私法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既是涉外法治工作的一部分和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内在动力。现在,全国上下高度重视涉外法治工作,都在从不同的方面加以推进。我们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同仁必须积极投身其间,充分发挥自身智力优势,在涉外法治研究、实践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二是勇于担当,积极服务新疆高水平对外开放和“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每次到新疆,我都会想起这样一句歌词:“我走过多少地方,最美的还是我们新疆。”新疆地处亚欧大陆腹地,有维吾尔族等56个民族祥和地生活在这里,它是我国陆地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约占我国国土总面积的六分之一。这里的陆地边境线长达5600多公里,与俄罗斯等八国接壤,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是第二座“亚欧大陆桥”的必经之地,可谓“五口通八国,一路连欧亚”,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从全局和长远的角度出发,对新疆工作进行了战略规划和部署,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新疆、长期建疆,确立了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积极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的桥头堡、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全国优质农牧产品重要供给基地和维护国家地缘安全的战略屏障的“五大战略定位”,设立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并将新疆定位为共建“一带一路”核心区。这些政策和举措为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美丽新疆注入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今日的新疆,民族团结和谐、社会大局稳定、经济健康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旅游观光繁荣、未来充满希望。但是近些年来,美西方国家对涉疆话题的鼓噪和炒作无所不用其极,采取各种无理打压措施,包括舆论抹黑、外交围堵、经济制裁,在立法、执法、司法上滥用“长臂管辖”,特别是持续炒作“强迫劳动”“灭绝种族”等概念,企图借新疆问题升级对华打压遏制。2019年以来,美国不仅多次将涉疆实体和个人列入实体清单、特别指定国民清单、中国涉军企业清单等管制与制裁名单,而且针对涉疆产品发布了一系列暂扣令,大规模扣押涉疆的部分美发制品、硅及所有棉花和西红柿产品。2020年,美国颁布《维吾尔人权政策法》。2021年,美国通过《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案》,提出所谓“可反驳的推定”(rebuttable presumption)原则。2022年,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发布《进口商操作指南》,而美国强迫劳动执法工作组则向国会提交了《防止进口在中国使用“强迫劳动”开采、生产或制造的货物战略》。自此,美国形成了“两个法案、一份战略、一部指南”的涉疆法律体系。在“有罪推定”加“举证责任倒置”的“可反驳的推定”模式下,除非企业能提供所谓“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自证清白”,证明产品不是由所谓的“强迫劳动”制造的,否则,涉疆产品将被禁止进口美国。美方以谎言为依据,制定并实施一系列法案,对新疆有关实体和个人进行制裁,是打着人权幌子对华进行打压的升级,更是美国肆意破坏国际经贸规则、损害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的实证。这充分暴露了美国打着人权的旗号破坏人权、打着规则的旗号破坏规则、打着法律的旗号践踏法律的霸权实质。上述可见,新时代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一带一路”核心区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特别是新疆面对的新一轮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长臂管辖”的现实需求,给我们中国国际私法学界提出了许多值得探讨和研究的课题和任务,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勇于担当、积极参与、深入研究,既要有针对性的建言献策,又要敢于实践、善作善成,因为这样做既是国家的重大战略需求,也是时代对我们的呼唤,更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和义不容辞的责任。

三是守正创新,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我们讲坚持问题导向,就是要以问题为中心,突破学科限制,进行跨学科研究、交叉性研究、融合式研究,认真研究解决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而迫切的问题。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的生命力在于创新,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只能从问题开始,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论和实践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分析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大家知道,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商法、国际刑法、国际行政法、国际生态环境法等都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或者说学科,我们国际法学人大多在某一个学科或领域里做学问。当我们面对一个国际案件、事件或者问题时,有时的确在本学科内是可以处理和解决的,但也时常碰到单单靠国际公法、单单靠国际私法、单单靠国际经济法是处理不了的、解决不了的,这就需要打破学科、部门、领域界限,综合、融合、聚合来处理。所以,我们要学会以问题为导向来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既要立足于国际私法,但又不要囿于国际私法,要敢于打破国内法与国际法的界限,打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界限,打破公法与私法的界限,打破部门法与领域法的界限,打破临床法学与预防法学的界限,打破理论法学与实践法学的界限,来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推进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守正创新。当前,我们尤其要秉持家国情怀,不忘社会责任,脚踏实地,求真务实,从中国实际和国情出发,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面向国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面向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同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加强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运用,加强国际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挖掘新材料、发现新问题、提出新观点、构建新理论。

创新发展中国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是薪火相传的伟大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国际私法学人不懈努力、接续奋斗。青年强,则国家强。国际私法青年强,则国际私法强。在今天的会议现场,我看到有一大批青年国际私法学人在座,无论你们是“青椒”,是博士研究生,还是硕士研究生,看到你们,我们就看到了希望,因为你们身上散发着勃勃生机、无限可能和青春光芒。中国国际私法的未来和希望寄托在你们身上。真诚期望你们既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既敢想敢为又善作善成,薪火相传、继往开来,推动中国国际私法理论和实践登上新的高峰。

各位同仁,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充满风险和挑战的时代,也是一个充满生机和希望的时代。在我们前进的道路上,既有艰难险阻,但也光明在前。我们中国国际私法学界全体同仁唯有不忘初心、久久为功,在不懈奋斗中书写新的人生华章。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向前,努力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国际私法教学、研究和实践,加快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推进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国际法治进步,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和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创造人类更加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年会和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本文转自中国国际私法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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