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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刘振江法学文集》序

发布日期:2023-02-03   点击量:

《刘振江法学文集》序

 


黄进

 


 

今年是壬辰龙年,适逢刘振江先生85华诞。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研究中心拟将先生所撰写的法学著述汇集成册予以出版,以资庆贺。先生的弟子、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嘱我为文集作序。

《刘振江法学文集》,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王瀚教授嘱我作序是有道理的。我虽然不是刘振江先生直接指导的弟子,但自上世纪80年代中结识先生之后,可以说一直在学术上承蒙先生提携,受惠于先生。先生不仅是我的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人,而且是我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成员,对我博士学位论文的修改和完善给予了许多具体且极具价值的指导。我能够顺利通过论文答辩,获得我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显然离不开先生的指导和扶持。当然,在日常的学术生活中,同许多同仁一样,我更是从先生的学术著述中汲取了丰富的营养。所以,王瀚教授嘱我作序,我欣然受命,乐而为之,主要是想借此表达我对先生为学、为师和为人的敬意,表达后辈学人对前辈学人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尊敬。

刘振江先生是我国著名法学家、国际私法专家。据我所知,先生本科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后,于1956年12月赴前苏联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专攻国际私法专业,1960年12月通过副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并被授予法学副博士学位。先生是我国较早接受过前苏联正规法学教育,系统学习过国际私法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学者。先生学成归国后,从1961年2月起,就在西北政法学院,即今天的西北政法大学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至今已50余载。

先生长期注重教书育人,特别重视国际法人才的教育培养。1984年,先生即开始招收培养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是国内较早招收培养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者之一,他不仅为教学科研机构和司法实践部门培养了一大批人才,而且向国内外知名学府输送了不少继续攻读国际法专业博士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先生开创的西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科,经后辈的不懈努力,现已发展成为我国西北地区的国际法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中心,被确立为国家卓越法律法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先生学贯中西,知识渊博,视野开阔,学养深厚,其学术研究涉及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等领域。他对外层空间的法律地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北极法律地位等国际公法问题,对国际私法的性质、外国法的适用、海峡两岸法律冲突的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国际民事管辖权冲突及其解决、国际司法协助、知识产权公约的适用、涉外经济合同、陕西省对外经济贸易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等国际私法问题均有研究,先后发表学术论文数十篇,主编或参编《国际私法教程》、《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经济法》等教科书。特别要提到的是,先生还出版了《国际民事诉讼法原理》这部学术专著,在国内较早对国际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较为系统和专门的研究。此外,先生也十分重视对国外法学学术成果的推介和借鉴,曾先后翻译前苏联法学学术论文10余篇。先生的这些研究成果不仅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我国国际法学术研究,而且也奠定了先生在我国国际法学界的学术地位。事实上,先生的学术生命还远不止于此,先生退休以后,仍潜心研究,笔耕不辍,撰写了数篇颇有建树的学术论文,实为我们后辈学人效法和学习之楷模。

先生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特别是对中国国际私法学界的学术活动情有独钟。先生曾长期担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十分关心和支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工作,多次参加和承办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尽管先生近年因年事已高,很少再参加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的活动,但每每有同仁见到他,他都要问及学会的发展,念兹在兹,念念不忘,令人感佩不已。先生至今仍担任陕西省国际法学会名誉会长。

在当代中国法学界,有一美妙的奇特现象,就是国际法学界的老人大多健康长寿,岂止于米,相期于茶。更令人感叹的是,这些国际法老人大多经历过战乱和动乱,有的甚至被打成“右派”,进过牛棚,蹲过监狱,含冤20余年,历经坎坷,饱经风霜。但他们不仅没有倒下,反而更加健康长寿。究其原因,尽管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我仍然相信这些国际法老人的健康长寿得益于他们深谙国际法之精髓,那就是“和平”。于己,心平气和、温良和顺;对外,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而不同、和谐发展。试问,有这种精神气质的人能不长寿吗?刘振江先生今年已八十有五,其本身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在祝贺先生85华诞的美好时刻,我们晚辈惟愿先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我相信,这是我们大家的共同心愿。


2012年10月29日于瑞典乌普萨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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